宿城区、宿迁经开区、苏宿园区财政局、水利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81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60万元,具体项目金额、预算支出科目及任务清单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预算用于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各单位要对照年度任务清单、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清单。
二、要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江苏省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8号)规定,各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项目资金和任务分解下达或落实到位;按照《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8号)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按照《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农〔2020〕94号)及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跟踪监控,动态了解掌握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发现项目实际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纠正,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2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补助金额 |
河湖名称 |
河湖类型 |
预算科目 |
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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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本级 |
50 |
黄河故道(杨庄以上段) |
骨干河道 |
213农林水 |
幸福河湖建设补助 |
2 |
宿城区 |
70 |
黄河故道(城区段) |
骨干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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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迁经开区 |
20 |
树仁河 |
建成区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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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苏宿园区 |
20 |
富民河 |
建成区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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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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