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宿城区水利局,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市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48号)和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4〕49号)要求,你单位编制上报了2024年骆马湖周边地区排涝降渍补助经费使用方案。经审核,现将补助经费使用方案和项目预算批复给你们。
该项经费专项用于骆马湖周边地区排涝降渍费用补偿,圩区堤防、闸站维护,农村小型排涝抗旱设施运行、维护、建设,汛期堤防巡查及必要的防汛物资储备等支出,同意审核后的补助经费使用方案及项目预算(经费分配审核、项目审批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我市骆马湖周边地区排涝降渍经费144万元,其中宿豫区16.5万元、宿城区60万元、市湖滨新区19.5万元、市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48万元。
补助经费使用方案和项目预算及其批复将作为财政报账的主要依据,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地、各单位作为项目经费的使用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审核批复后的补助经费使用方案,要细化分配至补助经费具体使用单位,督促各经费使用单位编制详细实施方案,重点河湖堤防应急维修等工程类项目尽可能编制完善的工程实施方案。各地、各单位要加快经费使用进度,确保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省、市将根据补助经费使用情况适情组织抽查,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排涝降渍补助经费下达的参考依据。
附件:1.2024年骆马湖周边地区排涝降渍补助经费分配方案审核表(分地区/单位下发)
2.2024年骆马湖周边地区排涝降渍补助经费实施项目审批表(分地区/单位下发)
宿迁市水利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部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