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水利局:
《关于上报宿迁市泗洪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豆冲小流域(二期)综合治理项目的请示》(洪水发〔2024〕1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泗洪县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豆冲小流域(二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内容。
一、项目实施区域位于泗洪县魏营镇、双沟镇,综合治理面积8.0平方千米,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平方千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工程措施:岸坡护砌275米,拆(新)建滚水坝3座、涵洞6座,涵闸2座,维修涵闸2座。
2.林草措施:种植乔灌木2550棵,植草0.21公顷。
3.保土耕作:实施保土耕作面积2.4平方公里。
三、核定工程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56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40万元。投资计划已下达,其中:工程部分概算中建筑工程费603.8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用544.65万元,植物措施费用59.18万元),安装工程费7.13万元,设备费25.59万元,临时工程费36.60万元,独立费用88.75万元,基本预备费38.10万元。
四、水土保持项目的建设管理,请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执行。
五、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按要求及时向市水利局上报工程进度情况,做好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验收,并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宿迁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