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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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新沂河右堤K43+800~K46+000段防汛道路及堤后排水系统修复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4319450/2025-00008 分类 规划计划   水利、水务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5-02-12
文号 宿水办〔2025〕4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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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沂河右堤K43+800~K46+000段防汛道路及堤后排水系统修复方案的批复



沭阳县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请审查<新沂河右堤(K43+800~K46+000)防汛道路及堤后排水系统应急修复方案>的请示》(沭水〔202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实施新沂河右堤K43+800~K46+000段防汛道路及堤后排水系统应急修复项目。

二、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沭阳县沭城街道境内,桩号为新沂河右堤K43+800~K46+000段。主要工程内容:

新沂河右堤K44+300~ K46+000段堤后滩地填土垫高、新建排水沟和巡查通道1700米;新沂河右堤K44+550~ K45+270段拆建堤顶道路720米、上堤道路70米,施工段其余1480米路面裂缝进行灌沥青修补;设置3组渗流监测设施,每组设4套装配式测压管,布设点位K44+530(7#富水异常点)、 K44+970(1#管涌点)、 K45+550(京沪高速桥西侧渗点)。

三、本项目核定概算经费372.8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12.50万元,临时工程费12.62万元,预备费17.76万元,独立费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监理费10.73万元、工程勘测设计费16.80万元、其他费2.47万元)。项目经费省级补助由省级专项资金下达。

四、请你局按照财政资金有关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度。

宿迁市水利局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防指中心,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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