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骆马湖岸线管理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报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骆马湖一线堤防七堡枢纽引水口段护坡坍塌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湖岸字〔202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骆马湖一线堤防七堡枢纽引水口段护坡坍塌修复项目。
二、本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黄墩镇,桩号为骆马湖一线堤防K6+570~K6+700段。主要工程内容:
修复骆马湖一线堤防K6+570~K6+700段挡墙及护坡130米,其中衔接段50米、标准段80米,衔接段范围内修建混凝土护坡、挡墙,铺设2.2米宽车行巡查道路和4.6米步行巡查道路,标准段分别修建高程23.5米、24.2米、27米的三级挡墙组合消浪,23.5米挡墙后铺设4.3米宽巡查道路。对现状七堡枢纽已实施及拟实施护坡高程22米以上表面设置抛石消浪措施,长度约190米。(高程系采用废黄河高程)
三、本项目核定概算经费23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49.15万元,安装工程费3.31万元,临时工程费58.21万元,独立费19.3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监理费5.98万元、生产准备费0.04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7.39万元、其他费5.92万元)。项目经费已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16号)中下达。
四、请你单位按照财政资金有关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度。
宿迁市水利局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