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宿豫区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宿豫水发〔2025〕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帮助骆马湖搬迁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改善搬迁群 众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核备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苏水办发〔2025〕4号),同意你局上报的2025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初步设计内容。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拆建泵站1座,设计排涝流量2立方米/秒,采用干室型泵房;维修加固泵站6座,更换机组设备及泵房改造等;新建农渠2.47公里,配套农门涵洞等建筑物12处;拆建大兴支渠堤顶混凝土道路900米,路面宽5米,采用沥青面层。位于来龙镇、关庙镇、大兴镇。
2、生产开发:购置宿豫区新庄镇扶贫产业园标准化厂房3150平方米。
三、核定工程概算投资为1074万元,资金计划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以上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4〕79号)文件中列支。
四、该工程项目法人由你局组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由你局负责,竣工决算审计由市水利局负责。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8号)和《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水移〔2022〕23号)有关要求执行,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财务和档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并按期发挥工程效益。
宿迁市水利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