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批泗洪县2025年洪泽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洪水发〔2025〕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帮助洪泽湖搬迁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改善搬迁群 众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核备2025年水库移民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 (苏水办发〔2025〕4号),同意你局上报的2025年洪泽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初步设计内容。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穆墩岛排涝站拆建,泵站抽排流量为1.3立方米/秒,选用2台套轴流泵配2台套异步电动机,总装机功率为110千瓦。泵室采用湿室型结构,泵房为框架结构。
2、龙集镇界龙线镇区段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长度1050米,宽11.0米,路面结构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30毫米+沥青结合油0.8/立方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50毫米+乳化沥青封层。
3、龙集镇勒东村1.67公里生产路拓宽、维修,拓宽部分拓宽2米,拓宽和维修路面结构为180毫米砼路面+180毫米12%石灰稳定土底基层。
三、核定工程概算投资为420万元,资金计划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以上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9号)文件中列支。
四、该工程项目法人由你局组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由你局负责,竣工决算审计由市水利局负责。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8号)和《江苏省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水移〔2022〕23号)有关要求执行,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工程建设、财务和档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并按期发挥工程效益。
宿迁市水利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