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宿迁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深度改革。2022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宿迁市“小微型”涉水审批项目实行承诺制工作方案(试行)》,2023年底,对文件进行了内容修订,进一步扩大了涉河建设、水土保持、取水审批承诺制范围,并以规范性文件下发,改革成效大幅提升。2024年,我局受理许可53件,其中,小微型承诺制25件,占比47%,为企业节约资金约100余万元。强化涉水项目“多评合一”审批,严格遵守《宿迁市水利局涉水审批“多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跨部门跨县(区)协作联动,优化行政审批环节,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多评合一”审批事项23件。
2. 持续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深化领导帮办服务,开展多次“局长走流程”活动,局领导加入“店小二”服务中,亲自带队调研,问需问计于市场相对人,助力项目整体推进,及时进行政策指导,助力协调解决诉求和问题。加强现场执法规范指引,严格落实裁量权基准,积极践行“同案同罚”,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向当事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鼓励企业通过主动修复提前消除不良信用影响。
3.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研究梳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以及洪水影响评价三项高频许可事项,自2020年开始持续推进开发区、园区等区域评估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了13家开发区、高新园区、产业园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片区内的企业,免费享受评估成果,变“企业付费”为“政府买单”,既降低进园区企业的投资成本,又缩短项目审批周期。截至目前,全市惠企受益项目199个,累计为项目建设单位节省成本约3000万元。深化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在率先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水资源区域评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改革工作拓展至乡镇工业园区、农业生产片区,完成全省首个以乡镇为评估范围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破解制约农业和乡镇工业发展用水难题,进一步优化服务民生和涉水监管,打造更优的水利营商环境。创新绿色金融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水权贷”工作部署,全面梳理113家取用水企业“白名单”,多次召开“水权贷”绿色金融研讨、座谈会,深层次掌握企业融资需求,帮助企业与银行搭建沟通桥梁,推动落实“水权贷”7.47亿元,帮助企业节省利息590万元,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4. 持续优化行政管理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全面提高监测计量覆盖面,完成非农重点取水户在线计量全覆盖,把44家市直用水企业纳入远程监测系统中,实现取用水流量在线传输、实时监管,根据监测数据情况,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守法诚信、表现良好的企业提供“一对一”法规政策帮扶、免费上门维修保养水表等,对违法取水的企业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 实施法治水利创新示范项目。立足水利主责主业,围绕现代水网建设、承诺制取水、再生水利用配置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法治水利实践。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宿豫区为试点,不断拓展水资源开发利用信用监管试点改革范围、建立评估配套机制和信用管理模式,探索出一条以“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取用水信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的水资源高效管理服务新模式。积极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江浙沪地区唯一),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入选国家“节水驿站”建设首批试点,我市首次获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我市宿城区高分通过专家评审,入选水利部第二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紧抓国家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契机,坚持运用系统融合理念,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水网规划全覆盖,打造“两山”理论宿迁水网方案。
(二)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 助力重点领域立法。在《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我市作为地下水管理重点城市,主动开展地下水管理调研,共提出4条意见建议,其中“建议对可以更新地下水作出具体规定”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采纳。
2.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水事案件办理、合同流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障市水利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合法权益。
3.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宿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宿政发〔2023〕69号),共开展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规范履行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中审议、报备等程序,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公布,做好全过程留痕。
4. 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印发《宿迁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4年,市水利局没有发生重大决策问题。
5. 独立公正执法。严格执行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干预水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水事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依法公正行使职权。2024年,全局未发生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
(三)推进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
1. 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宿迁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规范执行《宿迁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交接制度》《宿迁市水利局水事违法行为监管分类清单》,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主动公开权力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处罚信息等,执法中主动亮证,规范使用制式执法文书,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现场执法活动中进行全过程记录。2024年,全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共出动15000余人次,558船次、1022车次,共巡查河道长度482748公里、水域面积21582平方公里,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
2. 加大执法力度。部署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暨河湖保护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通知》,重点开展防汛保安、涉河建设、地下水资源领域联合执法,市县联合查处泗阳县成子湖擅自建设游乐设施、泗洪县洪泽湖圈圩加高加宽等重大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水事案件24起。省水利厅交办我市16项河湖问题,均已拟定整治方案,2项已完成整治。围绕幸福河湖建设,以市平安水域共建共治联席机制为平台,协同公安、交通、渔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3次,开展“游艇整治”“平安五一”等联合执法巡查,组织印发联席会议简报6期,保持涉水违法活动高压态势,持续保持“两湖”非法采砂“双清零”。
3. 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市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涉及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宿水规宿政发〔2023〕2号),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市水利局办结水行政处罚案件2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自由裁量基准,并全文引用。
5. 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坚持处罚法定的原则,对法律没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符合《江苏省水事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采取指导、建议、提醒、规劝、约谈等非强制方式,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对发展初期的违法行为,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对发展过程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自我纠错和合规经营指导;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均采用说理式文书。2024年适用政策不予处罚2项。
(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 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承办8件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满意率100%。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动有为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积极做好网上来信办理、答复工作,2024年共受理网上来信38件,较好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2024年全市水政监察工作要点》,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涉水案件立案查处、案件卷宗整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制定执法投诉举报和回访制度,监督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局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执法举报投诉情况。
4.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以公开推进工作落实、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兴水惠民。推出“宿迁水利‘四比四看’风采展”、“宿迁水利‘宿新锐’”、“奋进新时代 争做水利好青年”、“宿迁首届最美水利人”等系列报道,组织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1场民生在线、4场在线访谈,主动发布新闻1388篇,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766条,微信公众号622篇,营造良好政民互动氛围。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5. 积极开展“水利开放日”活动。协同沂沭泗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省骆运管理处、省水文局宿迁分局、南水北调宿迁分公司等举办“水利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单位代表,“零距离”接触水利工作,观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及水情教育基地,贴近水法、关心水利、建言献策,指导进一步提升水利工作服务水平。
(五)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 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根据市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未发现影响平安建设的相关问题,为保障实现“五个不发生”提供支撑。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群众通过现场或网络投诉反映的每一件问题,均形成信访记录表予以规范反馈。2024年我局共受理处理省、市12345平台交办事项、来电来访等事项256件,均及时受理按时办结,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2.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全力健全防汛指挥体系、强化预警推演演练、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升应急抢险能力、精准实施调水保供,扎实推进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成功经受旱涝大急转、双线长行洪、险工多点抢险三大严峻考验,新沂河沭阳站水位持续超警13天,沿线出现4处渗水、管涌险情,累计调度下泄洪水72亿方,保障新沂河沿线700万人、1000万亩耕地安全,有力保障了城乡防洪除涝和水生态安全,维护了全省安全度汛和安全供水大局。在用水高峰期来临之前,超前谋划,提前调水12.7亿方,农灌用水期间,累计引调江淮水35.3亿方,有效保障全市355万亩水稻灌溉及群众生产生活、航运等用水需求。
3.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心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围绕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长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共自查发现安全隐患539个,排查率100%,整改率100%,督查检查发现问题96个,整改率100%。组织完成洪泽湖近期建设工程、岔流新开河治理工程、拦山河治理工程等4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专项稽察,实现在建重点工程安全度汛专项稽察全覆盖。实现局属管理单位“六项机制”建设全覆盖,全市已完成398座水利工程、14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责任险投保率100%。开展辨识危险源4727个,危险源管控150项,危险源管控率和隐患整改率100%。
4. 推动河湖管护能力不断提升。强化“三个清单”交办督办,编制重点河湖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妥善化解海事搜救中心、水上服务区等一大批重难点问题,2024年省级重点河湖19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常态化开展“流域+地方”联合执法、联合会商,我市“以河湖长制为牵引推动河湖问题分类整治”案例入选“淮河流域五省河湖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全省仅3家),全力保障河湖生态安全。全力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2024年全市累计建成幸福河湖174条,其中省级幸福河湖20条,获省级奖补711万元(全省最多);骆马湖、老沭河幸福河湖建设分别入选淮河流域和江苏省幸福河湖典型案例。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贯穿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压紧压实法治水利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依法履职工作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市水利局2024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市水利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将依法履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依法履职相关工作、学习法律法规10次。研究制定《2024年度宿迁市水利工作绩效管理评价办法》,将依法履职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考核,并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切实提高水利系统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2. 严格落实宪法宣誓、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等制度。组织新提拔晋升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组织新提拔任职干部、年轻干部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和考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治意识。
3. 系统开展学习培训。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中心组月度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保密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网络安全等法治相关培训,参加庭审旁听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4. 积极开展年度普法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联合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省骆运管理处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在欢声笑语中了解水知识、崇尚水法规。开展节水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节约水资源 地球更美好”主题手抄报比赛,积极做好《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发动全员积极参与节水行动。搭建线上普法阵地,在宿迁市水利局网站汇聚了30余部涉水法规和10余项专家解读等优质普法资源。连续部署开展“检查+普法”活动,着力把执法工作过程变成普及水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精心挑选并编写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泗洪县水利局政策法规科(原水政监察大队)办理的《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不予行政处罚案》,经专家评审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江苏省司法厅印发的《江苏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二批)》,为泗洪县与江苏省水利系统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
5. 积极参加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报送法治文化作品7件,包括短视频类作品1篇、书画类作品6篇,促进形成崇尚法治、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及时更新水利学习文化角和“漫画说水法”普法墙学习内容。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以系统思维、融合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实现法治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工作统筹领导,提高依法履职工作水平。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及时调整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依法履职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协调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了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组织制定并印发《市水利局2024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本系统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每次党组会召开前,组织中心组专门学法学纪,为促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全面推行各项制度,有力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落实,规范执行《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宿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聘用专业律师对涉法各项事务进行全面指导、全程介入,进一步保障法治工作的规范性,年度内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年度内共开展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水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电子留痕。
(三)切实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法治水利营商环境。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行政权力事项,积极开展区域评估、小微型项目承诺制、水权交易等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效。积极推行“水权贷”“节水贷”等绿色金融服务,全年累计落实“水权贷”7.47亿元,帮助企业节省利息590万元,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在率先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水资源区域评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改革工作拓展至乡镇工业园区、农业生产片区,完成全省首个以乡镇为评估范围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相关经验做法获省委深改委推广。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权利规范公开运行。局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年度承办的8件建议、提案按期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组织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1场民生在线、4场在线访谈和“水利开放日”活动,营造良好政民互动氛围。积极做好来信办理、答复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38件、依申请公开10件,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在局网站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全年未收到执法举报投诉情况。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形成法治水利良好氛围。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组织研究制定年度普法清单,搭建线上普法阵地。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联合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省骆运管理处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节水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节约水资源 地球更美好”主题手抄报比赛,做好法律法规宣贯,发动全员参与节水行动。积极参加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及时更新水利学习文化角和“漫画说水法”普法墙学习内容,促进形成崇尚法治、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目前,我局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且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数量减少、培训体系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应对重大复杂案例经验不足,法治队伍力量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增强法治工作水平,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法治宣传理念,提升应对复杂案件、复杂情况的综合能力,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下一年度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水利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聚焦水利重点工作,深化法治水利实践,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一)统筹服务与发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引领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考量,把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融入水利工作绩效管理体系之中,清晰确立法治水利建设的年度规划蓝图,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投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中,于法治建设的每一处细节精雕细琢、深入推进,力求取得显著成效。踊跃组织学法及依法行政培训活动,大力倡导“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形象,率先垂范,敬仰法治权威,敬畏法律尊严。
(二)创新宣传和教育,全面营造法治氛围。将宪法、法律以及涉水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范畴与水利教育培训核心内容之中,持续增强法治观念与法治思维能力。借助水利工程与水情教育基地的平台优势,全力构建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筑牢法治宣传根基。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丰富法治文化内涵,精心培育并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法先进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踊跃筹划“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并踊跃参与法治水利建设的浓郁氛围,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三)做好监督与管理,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全方位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水行政执法的能力与水准,推动全市水利系统达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紧密贴合法治水利建设的实际状况,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归纳法治水利建设的示范性经验成果,以典型引领全局,全方位推动我市依法治水工作的进程,为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高效开展筑牢坚实稳固的水利根基,提供强劲有力的支撑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