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全面完成“河长制”年终考核并达到预期效果
- 发布日期:
2017-12-2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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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掌握全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谋划新年工作,12月27日至12月29日,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区水务、环保、农委、城管等部门成立联合考核组,对全区11个乡镇、4个街道和13个区副河长单位河长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本次考核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做好“三个结合”:一是部门结合,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考核文件,区河长办通过细化考核方案,提前发送预备通知,召开考核准备会议等形式,加强协调联系,研商具体问题,增进部门联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保障考核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二是目标结合,考核主要结合市对区、区对乡镇(街道)和副河长单位的河长制工作方面,以及区对乡镇、街道的有关河长制和黑臭水体整治年度单项分类考核,内容全面,指标量化,涉及面广,考核结果既满足上级考核工作要求,又较好地反映工作成效;
三是方式结合,根据实际情况,考核采取分组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形式,由区河长办、水务局、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农委等部门13人,组成3个考核小组,利用1天半的时间,分别对15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年度工作展开考核,而后对13个副河长单位河长制全年工作资料集中进行审核,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察看河道现场、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副河长单位的“河长制”工作进行考评,依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工作成绩。
本次年度考核,时效性强,措施得力,各乡镇(街道)、副河长单位“河长制”整体工作较之上半年呈现积极变化,成效明显,河长制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方案完善,河长履职规范常态,制度执行力度加大,河道长效管护、“一河一策”推进、交办督办落实、信息平台建设、社会宣传等工作均达到预期效果,为我区河长制持续深入推进夯实了基础和保障。(宿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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