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签发人:叶兴成
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现对陈梅生委员提出的《中运河保护的几个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接该提案后,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召集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现结合市水利局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是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2022年2月,省水利厅印发《江苏省重点流域性河道保护规划》,划分了河道水域岸线空间及岸线功能区,明确了河道保护和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中运河保护、利用、管理和有关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要求各类涉河治理行为、开发利用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其中,划定岸线保护区34.5千米、保留区53.8千米、控制利用区63.9千米、开发利用区20.1千米。
二是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为深入落实全省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精神,全力维护河湖功能完好和生态健康,展示我市“水韵名城”靓丽名片。3月13日,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河湖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河湖违法问题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尤其是中运河沿线,作为省级重点关注对象,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举措统筹推进,明确人员分工,积极认真做好排查、整治、销号等工作。
三是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市水利局持续强化河湖管护队伍和能力建设。2017年起,中运河设立河长,目前逐步完善市级、县级、乡级、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联合市公安局、交通局、苏北航务管理处等9家单位签署《宿迁市平安水域共建共治合作备忘录》,不断完善宿迁市平安水域共建共治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开展中运河水域联合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活动。加快完善河湖管理管护制度,建立河湖治理保护长效机制,打好河湖保护持久战。
宿迁市水利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沈杨
联系电话:84399711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