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450/2023-00405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水利、水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3-06-25
文号 宿水案〔2023〕16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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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签发人:叶兴成


曹建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再生水利用配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水利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对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的建议,充分吸收采纳每条意见和建议,聚焦重点,明确分工,细化要求,强化落实。6月20日,我局与您汇报沟通,充分听取了您提出的意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建议一,以“生态湿地+再生水厂”为主要路径,推动再生水生产工程建设。2023年,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计划实施6项再生水生产工程项目,包括东沙河生态湿地、宿豫区城东污水湿地、新源污水处理厂湿地、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工程、河西污水处理厂生态湿地等尾水湿地工程,经开区工业水厂等生产工程,目前,6项工程均已启动,有助于提高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水质标准,满足不同用水领域和用户的水质需求。

2.针对建议二,推动再生水多领域“分质利用”,构建“1+4+N”再生水利用配置格局,统筹将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环境、农林灌溉等领域。新建27处尾水资源化利用接水点,帮助解决各领域取水点建设问题。在工业用水方面,联合工信部门,对中心城市223家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查,针对单个企业“点状”需求,实施“点对点”工业再生水利用配置,如市水务集团为光大环保(宿迁)有限公司、洋北污水处理厂为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定点输送再生水;在市政用水方面,按照“就近利用原则”,调查再生水生产与输配设施供水辐射范围内公厕、垃圾处理站、绿化浇灌以及道路清扫等情况,满足市政杂用需求;在生态环境用水方面,开展市区河道基本生态水位和目标生态水位(景观功能)研究,分析不同降水条件下河道补水需求,如宿豫区利用再生水主管道补充金沙江河、阿里山河等河道需水;在农林灌溉用水方面,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以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为主,满足农林灌溉需求,如实施高铁沿线生态林再生水利用工程。

3.针对建议三,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配置政策。坚持“两手发力”,以政府为主导,健全完善再生水计量、监测、考核、奖惩、价格、财税等配套制度。突出市场驱动,以水权交易为抓手,推动再生水利用配置市场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格局,鼓励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各区、市各有关单位在多领域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再生水利用知识,及时发掘试点过程中的特色亮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公众对再生水接受程度。

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再生水利用率高、水质保障高、用户覆盖面广“两高一广”建设目标,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市水利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市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资规、工信等部门,做好支持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加快工程进度。对照目标找准发力点,加快工程进度,梳理目标项目进展情况,紧盯目标,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制度体系。针对目前再生水配置短板,市级年内出台配套制度文件,编制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再生水配置专项,构建完备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再生水安全合理利用提供保障。

宿迁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房凯

联系电话:84399139  1515114165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提案法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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