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签发人:叶兴成
曹建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河道幸福河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的关心。接到该提案后,市水利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谋划;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商研究,开展现场调研,与协办单位沟通交流,听取相关单位部门意见。根据提案内容逐条落实。
我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的关系,全面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幸福河湖226条,其中柴米河、老汴河、老沭河等36条(段)河道被评定为省级幸福河湖,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201万元;世纪河、成子河、六塘河等80条河道被评为市级幸福河湖。黄河故道城区段以最高分通过淮委和省水利厅的联合审查,被评定为淮河流域第一批、黄河故道第一段幸福河湖;骆马湖和沙河被水利部淮委列入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重点推进。根据部署安排,今年将完成不少于157条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河道全域建成幸福河湖。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强化制度引领,压实幸福河湖建设主体责任的建议
为进一步压实幸福河湖建设责任,市河长办组织印发了《宿迁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按照“一年全面攻坚、两年奋力突破、三年全力冲刺、四年巩固提升”的工作路径,依据建成区河道、骨干河道、农村河道的分类标准,科学排定我市幸福河湖建设计划,力争到2024年全市城市建成区114条河道和骆马湖基本完成幸福河湖建设。到2028年,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2年,全市河湖全域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动员会,部署推动全年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召开市级总河长会议,部署安排幸福河湖建设等重点工作。市级总河长带头履职,各市级河长一线巡河,现场调研,助力幸福河湖建设。今年以来各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0余次,签发交办单10余张。
二、关于统筹资源融合,多部门联合推动幸福河湖建设的建议。
统筹融合中小河流治理,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重点水利工程实施等各类资源。在实施古山河、安东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时,与幸福河湖建设指标进行挂钩,避免后期重复建设,有效降低幸福河湖建设成本,近两年,全市共完成中小河流治理约101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7.4亿元。将幸福河湖建设与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相融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公共空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协同治理,互为支撑。2022-2023年,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3100公里。为进一步提高幸福河湖评定科学性、合理性,每年幸福河湖评定工作均由市河长办统筹、联合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评定小组,对各地申报的幸福河湖进行综合评定。
三、关于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幸福河湖积极效应的建议。
为确保幸福河湖能够长期发挥积极效应,市河长办出台明确了幸福河湖退出机制,对不满足幸福河湖评价要求的河道,及时从幸福河湖名录中清除,保证幸福河湖名录“动态”更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壮大河湖治理管护力量,通过“河长+”工作机制,发挥乡贤、基层党员、河湖志愿者、河湖管家等多方力量共同投入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创新开展“爱河护水我最行”河湖保护活动,河湖“红黑榜”、跨界河湖联合巡河等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联合市攻坚办就关于做好河道保洁养护提升河湖水质进行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河道管护队伍建设,明确河道保洁主体,规范管护职责,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保洁工作。
宿迁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裴杰
联系电话:84399569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