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签发人:叶兴成
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现对夏雪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建设要求,创新思路、强化落实,全面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显著改善农村水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资源整合,健全农村现代水网,加快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累计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2381公里,2025年力争新增完成200公里。组织各县区编制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实施方案,严格标准要求,确保完成省定“十四五”覆盖率45%的目标任务,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同时,对“十四五”以来通过省级评估的农村生态河道开展“回头看”,排查存在问题,利用省级奖补资金、县级河道管护资金等进行整改提升,巩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成效。
二、强化农村水体管护制度保障
为了加强农村水体的管护,《宿迁市农村水体管护条例》已列入市人大2025年正式立法项目,由市水利局牵头起草,旨在通过立法手段,明确管理责任、细化治理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以法治手段推动农村水体管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预计8月份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12月份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三、创新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为牵引,优化巡河保障机制,加大河湖问题督办力度,强化河湖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幸福河湖380条,2025年度预计完成127条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宿迁市水利局
2025年5月8日
联系人:房凯
联系电话:15151141655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