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市水政监察支队等事项的通知﹥》(宿编﹝2024﹞51)文件精神,宿迁市水政监察支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30046976012XL)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宿迁市水利局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清算后,其资产、债权、债务、法律责任等均由宿迁市水利局接受承继,现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宿迁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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