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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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19450/2023-00501 分类 政策解读   水利、水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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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了加强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构建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纠纷,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宿迁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经过内部意见征集,并于2023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内各反馈渠道均未收到反馈意见。文件已经法律顾问研究论证,完成合法性审查,经市水利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8月21日正式印发,自2023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20日。

二、主要依据

(一)《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28号)

(二)《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宿依法〔2020〕1号)

(三)《关于建立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宿依法办〔2021〕9号)

三、主要内容

《宿迁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共16条,主要明确了调解原则、调解领导小组、调解范围、调解职责分工、调解程序、办理时限要求、回避事项、法律责任、解释主体和适用有效期等内容,为规范市水利局行政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