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宿迁市水利局2024年“优秀范例”“作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水利局2024年“优秀范例”“作风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四敢”精神,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宿迁市水利局2024年“优秀范例”“作风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干部职工全面落实作风建设“十强化十提振”要求,自觉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三大光荣使命,为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贡献更多水利力量。
二、目标要求
围绕党建工作、中心与业务工作、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等方面,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优秀范例”评选,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行“作风之星”评比,激励全局干部职工精神状态、能力作风明显提升,各项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整体上台阶,奋力谱写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三、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范例”
1.评选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评选标准
作风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具有借鉴意义,可复制可推广。
3.评选程序
“优秀范例”按照积极申报、专家评选、局党组研究、公示反馈的程序,实行一季一评,每季不少于1个。
(二)评选“作风之星”
1.评选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全体人员。
2.评选标准
要求政治素质过硬,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领导、同事、服务对象等群体中具有良好口碑;履职能力过硬,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推进重点工作、化解复杂矛盾、破解疑难问题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作风形象过硬,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攻坚克难,热忱服务群众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负面评价。
3.评选程序
“作风之星”按照内部推荐、专家评选、局党组研究、公示反馈的程序,实行一季一评,每季不少于2个。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范例”“作风之星”评选是深化作风建设、展示作风成果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申报,以处室为单位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报送“优秀范例”“作风之星”推荐表。
二是营造宣传氛围。对评选出来的“优秀范例”“作风之星”进行通报表扬,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方式展示风采,组织全系统广泛宣传学习水利系统工作榜样,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广泛宣传尽职尽责、敢于担当、创新创优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评选“优秀范例”“作风之星”是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重要抓手,评选结果将优先向市作风办推荐并与年度考核奖惩结果、个人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相结合,在全系统形成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附件1
“优秀范例”推荐表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范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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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做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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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好经验好做法、成效明显、条理清晰,控制在 1000 字以内) |
附件2
“作风之星”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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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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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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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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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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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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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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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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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事迹突出、条理清晰、语言精练,控制在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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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处室(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局党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