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450/2025-00080 分类 重点工作   水利、水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5-06-06
文号 宿水办〔2025〕22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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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的通知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近期,市水利局对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进行了档案专项验收,现将专项验收意见印发你单位,请按照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与安全。

附件: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宿迁市水利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部分公开)


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根据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申请,2025年5月23日宿迁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宿迁市黄河故道水文化中心召开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会。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验收组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工程建设和档案管理与自检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档案审核情况的报告,查看了项目档案收集、整理与管理情况,按规定抽查部分工程档案的整编质量与归档情况,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经综合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概况

该项目经宿迁市水利局《关于宿迁市安东河(G343以上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宿水办〔2022〕128号)批复实施。

初设批复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1千米,堤防加固2.18千米,支河口及顶冲迎溜险工段护砌2.2千米,拆(新)建桥梁5座、沿线建筑物25座,新建防汛道路27.2千米,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批复总投资16465万元,本工程于2023年3月开工,2024年11月完成全部工程。

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项目法人重视档案工作,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明确分管档案的领导和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落实档案工作经费,保证了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项目文件形成程序规范、签署完备,制作质量良好。项目档案收集齐全,分类组卷合理,能够反映项目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全部档案已进行系统整理,到档案专项验收时共形成工程档案358卷,其中竣工图11卷(1487张),照片档案4卷(240张),电子档案1卷(光盘8张)。载体质量、案卷质量、整理编目等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竣工图编制规范,图面清晰,盖有竣工图确认章,签字审核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开展了档案信息化工作,建有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对部分重要文件进行了全文数字化,共录入案卷级目录358条,文件级目录5455条,数字化原文10101MB。

该项目配备了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必要的档案管理设备、设施及档案装具,落实“十防”措施,项目档案存放安全。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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