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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引言

音频诵读:宿迁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毅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如果因小失大、顾此失彼,最终必然对生态环境造成系统性、长期性破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40;2018年5月 18日& #41;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①“要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不能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各管一摊、相互掣肘,而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②“治水要良治,良治的内涵之一是要善用系统思维统筹水的全过程治理,分清主次、因果关系,找出症结所在。”③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彼此依存,相互促进,依靠能量流动、物质循环、物种迁移等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保持动态平衡,生生不息、循环不已。水作为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水循环及其伴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流动,串联了山、林、田、湖、草等要素,形成了流域生命共同体。可以说,水对于生态系统的重要性,就如同血液之于人体,是一切生命活动存在之根本。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重要论述,必须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把治水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

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音频诵读:宿迁市水利局 水资源管理处 方琼


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们要按照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从而达到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的目标。”“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治水也要统筹自然生态的各要素,不能就水论水”。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要用系统论的思想方法看问题,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山和治林等。

(一)坚持不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然界的淡水总量是大体稳定的,但一个国家或区域可用水资源有多少,既取决于降水多寡,也取决于盛水的“盆’大小。”我国绝大部分水资源涵养在山区、丘陵和高原,“如果破坏了山、砍光了林,也就破坏了水,山就变成了秃山,水就变成了洪水,泥沙俱下,地就变成了没有养分的不毛之地,水土流失、沟壑纵横”。“水土保持不是简单挖几个坑种几棵树,黄土高原降雨量少,能不能种树,种什么树合适,要搞清楚再干。”科学、系统地论述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与危害,深刻告诫我们水土流失的客观规律及其系统性,为我们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还亲自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践,20岁出头担任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就带领社员们在村里的沟口打了一个淤地坝,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谋划、部署、推动长汀水土流失治理,5次亲赴长汀实地调研,9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托人专程为河田世纪生态园建设送来1000元捐种一棵香樟树,鼓舞着几代长汀人滴水石穿、久久为功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推动长汀实现了荒山一绿洲一生态家园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闻名全国的“长汀经验”,被誉为南方红壤区治理的品牌和典范。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重要途径,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点实施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秦巴山脉、祁连山脉、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南岭山地地区、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内蒙古高原、河西走廊、塔里木河流域、滇桂黔喀斯特地区等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区域的生态修复工程,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城市绿化,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长江时强调,“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在调研黄河时强调,“中游要突出抓好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建设早作梯田、淤地坝等”。在三江平原考察黑土地时强调,“要加快绿色农业发展,坚持用养结合综合施策,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在吉林考察时强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使之永远造福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治理迈出了崭新步伐。一方面坚持预防保护优先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建立了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卫星遥感国士面积全覆盖监管为核心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发现、严肃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治了人为水土流失“增量”,一大批生产建设项目通过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实现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双赢,形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另一方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以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区等区域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因地制宜实施了一大批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新建淤地坝、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黄土高原源面保护、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等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工程,持续削减了水土流失“存量”,建成了一大批生态良好生活宜居、产业兴旺、百姓受益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16亿吨,治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1.93万条,保护黑士耕地446万亩,治理南方红壤区崩岗868处,治理砂岩区149万亩。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已得到总体改善,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由“增”到“减”、强度由“高”到“低”的历史性转变,与20世纪80年代高峰期相比,全国36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00万平方公里。黄河中游黄土高原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主色调由“黄”变“绿”、黄河河水明显变清,实现了“人进沙退”的治沙奇迹,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2022年水土流失面积比监测高峰值减少一半。与此同时,在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培育发展了甘肃定西马铃薯、江西赣南脐橙、陕北苹果和草畜、湖北油茶、新疆沙棘、贵州刺梨和乡村旅游等一大批特色产业。“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超过1000万名山丘区群众通过水土流失治理受益,年增收约50亿元,有效促进了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截至2022年底,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下降到265.34万平方公里,比2011年减少近30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72.26%。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态势持续巩固,水土流失治理进入力度最大、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地区实现了从浊水荒山到绿水青山的历史性蜕变。

2022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提出2025年全国水保持率达到73%、2035年达到75%,对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在新中国水土保持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解决好水土流失问题,要时刻保持“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坚定信心,发扬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光荣传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水土保持工作,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预防保护“控增量”持续综合治理“减存量”、不断强化管理“提质量”,持续改善全国水土流失状况,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以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水蚀风蚀交错区等区域为重点,分类分区采取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综合运用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坚定不移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水供给问题,要从涵养水源入手,从修复破损的生态入手,采取必要的工程性措施,搞一些水库和调水工程,但不能把眼睛仅盯在这方面。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一些地区为了增产粮食,过度开发水资源,造成下游断流、地下水超采,斩断下游地区地下水的补充水源,形成地下漏斗、地面沉降。长此以往,必然导致耕地荒芜、城市塌陷。”“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深刻指明了地下水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系统保护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指明了地下水超采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为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了方法指导。

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改善流域和区域水生态、水环境,事关首都水安全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地下水超采问题,从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和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好这方面工作,修复华北平原地下水超采及地面沉降。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时指出:“华北地区缺水问题本来就很严重,如果再不重视保护好涵养水源的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空间,再继续超采地下水,自然报复的力度会更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2019年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人民政府参加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管称《行动方案》,明确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总体思路、治理目标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实施以来,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大力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地下水监测与分析,压减地下水开采,促进地下水水位回升,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节水控水压采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强化重点领域节水方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37万亩,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在严控开发规模和强度方面,科学开展农业适水种植和量水生产,调整种植结构面积411万亩,严控高耗水产业发展,依法依规压减或淘汰高耗水产能。在严格地下水开采管控方面,加大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力度,形成置换能力23.7亿立方米,累计关停27.9万眼机井。通过治理,2022年治理区地下水开采量较2018年减少约40亿立方米,压减地下水超采量26.2亿立方米,超额完成了《行动方案》确定的近期治理目标任务。二是调水补水力度加大。充分挖掘已建蓄引提调工程潜力,科学调度,用好当地水增供外调水,多渠道增加水资源供给。2018年以来,通过引江、引黄等外流域调水向治理区供水330亿立方米,其中253亿立方米用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水源置换;77亿立方米用于河湖生态补水促进了地下水回补和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三是加强地下水监测分析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共有20469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对全国主要平原、盆地和岩溶山区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的有效监测,为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等提供科学支撑。四是地下水水位总体回升。根据治理区3665个地下水监测站点监测数据的分析,通过近5年的治理,从根本上扭转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地下水水位逐年下降的趋势,实现由下降幅度趋缓到局部回升、再到总体回升的持续好转。与2018年相比,京津冀治理区浅层地下水回升和稳定面积占比达92%,水位平均回升2.25米深层承压水回升和稳定面积占比达97%,水位平均回升6.72米。治理区约90%的区域初步实现了地下水采补平衡。五是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实施河湖生态补水和地下水回补,治理区河湖生态环境加快复苏,监测成果显示2022年补水河湖有水河长增至2284公里,形成水面面积736平方公里,分别为2018年的2.5倍和2.1倍,河湖水质普遍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沿海地区海(咸)水入侵范围明显减小。

《行动方案》近期(2022年)治理目标任务已顺利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治理成效。但华北地区水资源紧缺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巩固治理成果任务艰巨。近几年治理区降水总体偏丰,引江引黄等生态补水较为充裕,对压减地下水开采量、促进地下水水位回升起到了重要作用。未来一旦遇降水偏枯或外调水不足,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将面临巨大压力。下一步,继续推动华北地区地下水治理保护仍需持续用劲,久久为功。要根据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形势变化,谋划制定实施新一轮综合治理方案,在已有治理工作基础上,着眼实现2035年远期目标,综合考虑治理区水资源等情况,合理设置到2025年的治理目标,提出地下水压采、回补和河湖恢复面积等具体目标,从“节、控、换、补、管”5个方面制定重点治理措施和任务,继续压减地下水超采量,持续填补亏缺量,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确保正常来水年份地下水水位不降低,力争实现持续稳中有升。

除了继续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外,还要推进三江平原、松嫩平原、辽河平原及辽西北地区、西辽河流域、黄准地区、鄂尔多斯台地、汾渭谷地、河西走廊、天山南北麓及吐哈盆地、北部湾等10个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到2025年,重点区域较现状水平年压减地下水超采量46亿立方米左右,压减比例超40%。其中辽河平原、北部湾地下水实现采补平衡。其他重点区域大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明显减缓,地下水超采引发的生态与地质环境问题得到缓解。要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监管,加快完成全国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确定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网,完善优化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提升地下水管理的智慧化水平。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及超采限批制度,对取水超过总量指标、水位降幅超出管控阙值范围的,实施新增取水许可限批。

二、从流域系统性出发复苏河湖生态

音频诵读:宿迁市水利局 水资源管理处 侯坦


二、从流域系统性出发复苏河湖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解决水供给问题,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从涵养水源入手,从修复破损的生态入手,采取必要的工程性措施,搞一些水库和调水工程。治理好水污染、保护好水环境,就需要全面统筹左右岸、上下游、陆上水上、地表地下、河流海洋、水生态水资源、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流域是降水自然形成的以分水岭为边界、以江河湖泊为纽带的独立空间单元,流域内自然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文化要素紧密关联,共同构成了复合大系统。水的自然属性决定了流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生态要素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各类单元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构成了流域生命共同体。流域性这一特性决定了治水管水的思维和行为必须以流域为基础单元,立足于流域的系统性和水流的规律性,科学把握流域自然本底特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正确处理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结构与层次、系统与环境以及需要与可能、除害与兴利、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全流域“一盘棋”,一体谋划、协同推进保护治理,做到目标一致、布局一体、步调有序。

(一)加强江河湖泊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我国幅员辽阔、河湖众多,受地理气候条件、河湖资源禀赋以及长期以来粗放增长方式的影响,一些河湖存在水域面积萎缩、水系连通不畅、岸线乱占滥用等长期性积累性问题。“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黄河一直体弱多病。”要科学运用系观念,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水源涵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资源保护,持续抓好输水沿线区和受水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聚焦河湖突出问题,围绕长江、黄河、大运河、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重点流域区域,水利部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持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动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

2018年7月以来,水利部组织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2108个河湖“四乱”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2020年起,水利系统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清存量、遏增量。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清理河湖违法违规问题22.32万个,拆除违建12634万平方米,清除围堤156万公里,清理河道内乱堆垃圾7532万吨,打击非法采砂船1.6万艘,一大批长期以来侵占、破坏河湖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清理整治。2021年水利部部署开展全国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清理整治阻水突出问题1.24万个,有力保障了河道行洪通畅。

对媒体反映、社会关注的涉河湖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整治。近年来,水利部挂牌督办潮河河北滦平段违建别墅、郑州“法莉兰童话王国”违建、河北大沙河非法采砂、湖南下塞湖非法矮围、南京侵占秦准河大堤违建、山东徒骇河光伏电站、湖南官山风雨廊桥、黑龙江呼兰河口湿地公园违建、河南鲁山县非法采砂、黄河韩城龙门段侵占河道、西江干流梧州段网箱养殖、长江镇江段违建等一大批典型问题,指导地方严厉查处,形成了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了涉河湖违法行为。

对长江、黄河突出问题,踏石留痕,铁腕整治,坚决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及“回头看”、长江非法矮围清理整治、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清理整治固体废物1376处、非法矮围63处、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441个,对“回头看”新排查出的82个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腾退岸线162公里、复绿1200多万平方米,组织开展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黄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1643个,查处非法采砂活动278起。围绕南水北调工程、京杭大运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丹江口“守好一库碧水”专项整治行动完成918个侵占、破坏库区水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南水北调中线交叉河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62个“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有力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在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北段补水河道完成137处障碍清理整治,持续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区域以及永定河、大清河清理整治,为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补水创造通畅的河道条件。

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的是历史遗留问题,遏制新增问题的出现,必须依靠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组织各地全面划定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除无人区外)管理范围,120万公里河流、1955个湖泊首次全面明确了管控边界;不断完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约束,依法明确流域管理机构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权限,细化实化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政策规定;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和各地严格按照岸线功能分区要求,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最大限度降低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风险。加强河湖水量水质同步监测分析,持续推进水生态监测,为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河湖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提供有力支撑。

几年来,在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的有效发挥下,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历史遗留河湖问题大规模减少,重大问题基本实现零新增,河道行洪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下一步要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指导约束作用,规范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采砂管理。加强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预警能力和信息共享,夯实江河湖泊保护的数据支撑基础,依托“水利一张图”,推动实现河湖“智慧”监管。

(二)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具有浓厚的江河情怀,要求“多做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好事”。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高度关注太湖治理保护。他在2023年3月5日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专门询问了太湖水质和蓝藻情况。在碧波荡漾的洱海边习近平总书记和当地干部合影后说:“立此存照,过几年再来,希望水更干净清澈。”他叮嘱,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在查干湖畔,习近平总书记察看吉林西部河湖连通工程带来的巨大变化,他说:“绿水青山、冰天雪地都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条路要扎实走下去。”在洞庭湖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指示和要求,要坚持以流域为单元,紧盯断流河道和萎缩干涸湖泊修复、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等重点任务,还河湖以休养生息空间,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享受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鱼翔浅底的美好生态环境。

近年来,组织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靶向施策,加快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底,黄河实现连续23年不断流,太湖连续15年实现确保饮用水安全和不生大面积水质黑臭目标,黑河东居延海实现连续18年不干涸。永定河在2021年实现1996年以来首次全线流动基础上,2022年实现春秋两次全线流动,并与京杭大运河实现世纪交汇。白洋淀生态水位达标率100%、水面稳定在250平方公里以上。推动西辽河水资源统调度,干流过水河段逐年延长,2022年总办堡枢纽实现自2002年以来首次过水,水头最终推进至总办窝堡枢纽下游18公里处。目前,扣除长江流域特大干旱、工程除险加固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跨省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总体达标,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提升。积极稳妥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强化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推动逐站落实生态流量。截至2022年底,全国4.3万座小水电站基本达到“应泄尽泄”“应测尽测”,累计采取修建生态堰坝等辅助工程措施,治理厂坝间脱水段总长度3.64万公里,对恢复河流连通性、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复苏母亲河行动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以流域为单元,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本地水与外调水,强化流域生态统一调度,精准研判、靶向施策,合理确定保护与修复的任务措施。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严守水资源开发上限,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工业、农业和生活节水力度,提高用水效率;将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压减河道外不合理用水,逐步退还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实现还水于河。针对存在河湖水系割裂、水体流动性差等问题的河湖,因地制宜实施河道疏浚、河湖输水通道建设等水系连通措施,加强多水源联合调度,实施河湖生态补水。

(三)开展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补水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百年来,运河滋养两岸城市和人民,是运河两岸人民的致富河、幸福河。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大运河,使运河永远造福人民。”京杭大运河历史悠久、工程浩大、受益广泛,具有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等功能。然而受历史演变、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影响,一个时期以来,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北707公里河段水资源严重短缺,部分河段断流、干涸,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十分突出。为改善京杭大运河水资源条件,恢复京杭大运河生机活力,水利部会同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4省市开展了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补水行动,使京杭大运河百年来实现首次全线贯通,改善了大运河水资源条件、促进了大运河生机活力恢复。

2022年4月至5月,结合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北延应急供水,统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北延工程供水、潘庄引黄、岳城水库、密云水库、沿线再生水及雨洪水等水源,加强水源协调调度,累计向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北707公里河段补水8.4亿立方米。4月28日实现全线贯通,5月底完成集中补水任务。本次补水行动是一场协作战役,更是一项系统工程。补水前期,共排查整治黄河以北补水河段河道内障碍物137处,协调补水河道施工项目1处,清理河道内垃圾5600多立方米。补水期间,加大对补水沿线污染源风险排查力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对入河支流、渠道、口门、涵闸、暗管等300余处工程开现场排查,加强对排污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排污,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河道水质安全。同时,从京杭大运河及补水沿线累计引出农业灌溉水量3.42亿立方米,置换天津静海区、滨海新区,河北沧州、衡水等地区约77.71万亩耕地的地下水灌溉用水。补水期间完成56处地表水站每日水位、流量监测,836处地下水监测站实时水位监测,开展27处地表水水质断面、7处水生态断面和90处地下水水质站的采样监测,完成4次补水沿线遥感监测。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北段沿线4省市各级河湖长加强巡护管理,累计巡查超3000日次,巡河里程超5万公里,劝阻钓鱼、非法取水等行为,保障了居民安全和输水安全。此次贯通补水超额完成补水任务,实际补水量达到计划补水量的163%,补水河道5公里范围内地下水水位平均回升1.33米,补水河段水面面积较补水前增加了4.1平方公里,补水河道和衡水湖增加的水面面积达到了12.4平方公里,补水河道水质有所改善,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河道内的浮游植物种类和生物多样性指数有所增加,水生态状况得到改善,为实现“十四五”时期大运河主要河段基本有水的目标积累了经验,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社会意义和文化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有关重点任务,要切实发挥河长湖长在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水利的主导作用,以水为主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改善河道水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为主要任务,着力恢复和提升大运河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文化传承等功能,重塑大运河“有水的河”现实载体,努力把千年运河打造成“流动的河、安全的河、美丽的河、智慧的河”,让大运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运河”。

(四)开展永定河贯通入海行动

永定河是首都北京的母亲河,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的生态廊道,也是国家水网建设骨干水资源配置通道,其战略地位和功能作用极其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永定河治理,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水网顶层设计都对永定河治理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水利部会同流域各方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沿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一是三次实现全线流动。2021年实现26年来永定河865公里河道首次全线流动;2022年实现春季和秋季两次全线流动,累计全年全线流动123天,全线有水195天;2023年“世界水日”当天,永定河865公里河道再次迎来春季全线流动,较2022年提前51天。二是地下水水位回升明显。以2022年春季全线流动为例,永定河平原段河道两侧10公里范围内地下水水位比补水前平均回升0.83米,3公里范围内地下水水位平均回升1.1米,地下水回补效果明显。三是绿色生态廊道逐步稳定。自永定河生态补水以来,Ⅲ类及以上水质河长占总河长的比例由34%提升到95%,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丰富,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永定河流域生机重现。

永定河流域治理管理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要着眼恢复和维护永定河健康生命、保障永定河长治久安,强化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成效。要深入推进永定河复苏行动,在全面强化节水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前提下,统筹用好本地水、再生水、流域外引调水,加强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力争早日实现全年全线有水目标。加快推进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确保永定河流域防洪安全。加快数字孪生永定河流域建设,提升流域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能力和水平。深化流域协同治理管理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治理管理新格局。

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音频诵读:宿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李凯


三、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2016 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遵循湖泊的生态功能和特性,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泊执法监管机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任务表、路线图,成为我国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一)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专门提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发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伟大号召,在2019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时间节点,2018年6月全国提前半年全面建立河长制,2018年底如期全面建立湖长制,建立起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总河长,落实党政同责,强化责任担当,带动30万名省、市、县、乡级河湖长年均巡查河湖700万人次,清理整治河湖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一河(湖)一策”,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各地还因地制宜设立村级河湖长(含巡河员、护河员)90多万名,成为守护河湖的“最前哨”。为深入落实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南水北调工程建立健全河湖长制,东中线干线沿线明确省、市、县、乡级河湖长1150名,设立村级河湖长2638人,进一步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保障责任。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推动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完善流域管理体系,完善跨区域管理协调机制”。为协调各方力量,在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的基础上,国务院建立并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8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由水利部牵头,加强对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等七大流域全面建立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由流域内各省份总河长(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轮值召集人,分别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调联动机制。各地建立完善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制度,探索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巡(护)河员制度、民间河长制度、社会共治机制等,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几年来,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成效显著,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实践充分证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水情,是河湖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大制度创新。

(二)全面强化河湖长制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部署了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标志着河湖长制已进人从全面建立到全面强化的新阶段。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更好发挥河湖长制的作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河湖长制的本质是责任制。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关键是建立健全以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新阶段,必须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根本,从河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聚焦新阶段重点任务,强化各级河湖长担责负责、履职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确保河湖长制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加强河湖管理保护,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凝聚流域区域部门力量。充分发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充分发挥七大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和流域管理机构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完善省际沟通议事平台,统筹全要素治理、全流域治理、全过程治理,避免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碎片化治理、治标不治本、首尾不相顾等问题。跨界河湖、省际边界河湖,要以河流、湖泊为单元,统筹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保护目标要求,加强区域间协调,推动实现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目标统一、任务协同、措施衔接、行动同步。

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是压实责任的关键一招,是促进河湖长履职尽责的指挥棒。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督查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河湖长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各地要完善河湖长制监督检查体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要求对成绩突出的河湖长及相关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河湖长是否称职的考核指标,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记在心上的事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对全党提出重要要求,“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河湖管理领域,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先后在甘肃考察时的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均明确提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人城市,使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建设幸福河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要,是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来源。建设幸福河湖,就是要守住绿水青山的生态财富,并通过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将绿水青山变为老百姓的经济财富。

建设幸福河湖是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强化河湖长制的重要着力点。2022年在全国遴选了7个省份的6条河流和1个湖泊,以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为目标,通过实施河湖系统治理,提升日常管护能力,助力流域一体化发展,探索幸福河湖建设路径。各地因地制宜,发布总河长令、指导意见等,以河湖水系为脉络、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路径、以实现人水和谐为目标,选择1000多条(个)河湖,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探索将产业、城市、人口规划布局与河湖禀赋条件紧密结合,将经济社会发展与幸福河湖建设深度融合,重点挖掘河湖生态价值,依托河湖独特自然禀赋,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带动区域人民群众就近致富,形成良性发展机制,以打造幸福河湖为基础,推动生态空间合理布局、带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书写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河湖答卷。

实施河湖健康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是打造幸福河湖的基础前提和内在要求。2023年,水利部已全面启动河湖健康评价、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十四五”规划期间,将基本完成第一轮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建立全国河湖健康档案。这将帮助河湖长和河湖工作者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和关键因素,精准识别河湖问题及成因,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实施河湖系统治理,解决好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